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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旅质监字[2008]11号 关于印发《确保奥运旅游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05-09 06:45:30  作者:  来源:唐山市旅游局  浏览次数:172  文字大小:【】【】【
  •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行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服务奥运旅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奥运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现将《确保奥运旅游安全工作方案》下发,请各单位 ...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行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服务奥运旅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奥运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现将《确保奥运旅游安全工作方案》下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唐山市旅游局
确保奥运旅游安全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服务奥运旅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奥运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奥运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江  唐山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张景田  唐山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唐山市旅游局各处室处长(主任);
    各县(市)、区旅游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量监督处,电话:2802355。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4月20日—4月30日)
    各旅游行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确保奥运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实施进度,落实责任人。
    (二)自查整改(5月1日—5月20日)
    各旅游行业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查找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自查的重点是:
    1、各旅游行业单位制定、完善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
    2、各旅游景区(点)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景区(点)内特殊危险部委、地段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其他安全措施;景区(点)内特种设备(包括客运缆车、索道、特种娱乐设备)检测和运行情况。景区(点)内机动车辆、水上游艇、客运船只等承运交通工具监测和运行情况。景区(点)的消防安全情况等。
    3、各星级饭店消防和食品卫生情况;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测和运行情况。
    4、各旅行社签订和完善租车协议、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制定和落实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为游客提供旅游保险等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确保奥运安全的相关通知精神情况。
    (三)检查验收(5月21日—5月31日)
    市、县两级旅游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旅游行业单位的安全工作和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监督监控(6月1日—奥运会闭幕)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行业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回访,坚决遏制安全隐患抬头。同时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行业单位要加强值班监控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及时上通下达。
    三、相关要求: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行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奥运旅游安全工作,要将奥运旅游安全工作列入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各旅游行业单位自查期间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资金、时限及责任人,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旅游管理部门备案。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要停业整顿。各旅游行业单位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应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安监、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管理部门在进行检查验收的同时,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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