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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旅质监字[2008]5号 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通知
2008-05-09 06:35:26  作者:  来源:唐山市旅游局  浏览次数:64  文字大小:【】【】【
  •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 ...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确保活动高质量开展。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各单位要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统一思想。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配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特别是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注意收集整理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在总结验收时按要求上报市旅游局。
    附:唐山市旅游局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制定2008旅游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 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各项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景田 唐山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唐山市旅游局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旅游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唐山市旅游局质量监督处,负责做好专项
    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发动动员,督导检查和指导培训工作。
    三、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市各旅游景点(区)、星级饭店、旅行社。
    (二)排查整治重点:
    旅游景点(区):古建、森林消防安全;游乐设施及各项设施、设备安全;危险路段或人员拥挤路段安全护拦、疏导通道、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水上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景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情况;各类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星级饭店:按照星级标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各类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旅行社:旅游合同书、租车协议书签订情况;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情况;执行安全法规、规范经营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导游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四、 方法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3月15日至31日)
    各旅游行业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方案。
    (二)隐患排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20日)
    各旅游行业单位按照自查、整改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全面系统地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市旅游局将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根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一) 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至30日)
    各旅游行业单位在4月25日前对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存档备查。督导检查组将在4月30日前对各单位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五、 要求
    各旅游行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整治,保证质量,确保收到预期效果。
    唐山市旅游局负责市内各旅游企业(市旅游局直接行业管理的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旅游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
    市旅游局联系电话:2802355,传真:280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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